稱不諳廣東話求免當陪審員 女子疑違令未到庭交代 社會 發布時間: 2016/08/15 15:52 最後更新: 2016/08/15 15:52 分享: 分享: 熱門 林明禎 超市大搜查 破·地獄 名校專區 糖尿病 靚媽精明眼 藥物百科 聖誕好去處 北上攻略 會員有獎 高等法院早前就一宗串謀販毒案遴選陪審團時,1名早年由內地來港的女子陳嫻被選中時,向法官表示不諳廣東話,要求獲豁免,當時法官向陳詢問她已來港多久,陳回答指來港數年,惟法官即時檢查其身分證時,發現陳早於1984年已首次獲發身分證,法官遂下令陳當天下午再回到法庭以處理事件,但陳未有遵守命令,至今天回到法官席前作提訊。 陳解釋法官當天只給予口頭命令,未有白紙黑字下令,故她未有認真看待。法官拒絕接納其解釋,並指她正面對嚴重指控,或被控藐視法庭,可能被判罰款或監禁,故提醒她尋求法律意見,及就其於醫院神經科求診的事宜索取醫療報告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9日再訊。